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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通事故案例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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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的心得体会

通过对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我深刻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一幕幕的惨剧,条生命的逝去。

违规驾驶的代价,无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带来的悲欢离合。

更多的是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交通事故的频繁,直接带来生命的安全、财产的损失。

交通事故是人们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发生的,为什么交通事故就这么频繁发生呢

这与违规驾驶分不开的。

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等。

这些都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忽视交通安全法规,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言而议的,虽然交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危险。

在生与死的关头,生存的欲望迫使人们在生命线驻扎。

只要谨慎、小心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及强行会车等严重交通违规行为。

只要我们做到 “安全” 这两个字,我们的生命就会强大起来。

人人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走文明路,骑、乘文明车,做文明人 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学习交通事故案例后有什么感想

同学,为我们讲述的这起重大交通中造成了一死伤的严重后果,使我们感到痛心,并为之扼腕叹息;就这样一起事故顿时就将使两个家庭土崩瓦解,陷于绝境。

从中我深深地觉得这起交通事故得到以下的启示和应该吸取的教训。

一是,以前要好的同窗与好友,就要相约外出痛快时,顿时一事故就让两人阴阳两隔;受到重创者还不知是否不致残。

这将会给驾 车者的身心与身体都会带来伤害。

二是,由于无证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是摩托车购有保险也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那么沉重的经济负担与赔偿将会给两个家庭灭顶之灾。

因此,我们无论是处在什么时候,都要自觉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参与交通才是应该信守终身的的事情。

关于交通安全的心得体会

今天,班会课上(或别的什么课),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而受益匪浅的课(借用一下哈···)。

让我们更深层地了解到了生命的价值。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

但因为人们对交通意识的淡薄,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

动荡年代最可怕的是战争,二和平年代最可怕的是车祸,这不是危言耸听。

在全球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相当于一此中型战争的阵亡人数。

就每天在马路上行走的行人;骑自行车的车主;开车的驾驶员等一些人二言,谁能说他们万事称心如意呢

有的人乱闯红绿灯;有的人乱窜马路;有的人不走人行道等一系列违规行为,谁又能保证他们的安全呢

我国每年由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死亡率急剧上升。

就在2005年,事故达35万起,而因车祸身亡的人们足以两次坐满可容纳25000人的体育馆。

多么令人惊愕的数字

闯红灯、超速行驶引发一连串的汽车追尾事件,因此葬送了多少人的生命

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是现代人富裕的象征,但每一次出行都是生命的赌博。

通过这堂课,让我们更深层地了解到了生命的价值,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1结尾)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做好自己,造福社会。

(2结尾)额····那啥,要不你再改改开头结尾,我觉得还行······

看交通事故案例感想

同学,从你为我们讲述的这起中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使我们感到痛心不已,并为之扼腕叹息;就这样一起事故顿时就将使两个家庭土崩瓦解,陷于绝境。

从中我深深地觉得这起交通事故得到以下的启示和应该吸取的教训。

一是,以前要好的同窗与好友,就要相约外出痛快时,顿时一事故就让两人阴阳两隔;受到重创者还不知是否不致残。

这将会给驾 车者的身心与身体都会带来伤害。

二是,由于发生了交通事故,就是摩托车购有保险也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那么沉重的经济负担与赔偿将会给两个家庭灭顶之灾。

因此,我们无论是处在什么时候,都要自觉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参与交通才是应该信守终身的的事情。

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全警示学习心得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

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

交通安全讲座心得体会

各位家长:首先感谢各位家长放下手头的工作能抽空来开家长会,也感谢能坐在自己孩子的座位上安静地听我讲。

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主要想和大家聊聊学生的安全问题。

在学校里,我们反复强调要注意安全,把安全工作当作重要方面来抓,对学生进行饮食安全、居家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特别是校园安全,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游戏,如不追追赶赶、做操时上下楼梯要排队,不推不挤,不撑栏杆,更是加强了教育,上学、放学路上不逗留,不玩耍,文明骑车放学后要直接回家等,今天我想重点先和大家聊聊学生的上学、放学等路上的交通安全。

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

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

请看下面一组数据:据统计,2006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

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世界排名第一。

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在这里我想先讲几个交通事故的案例,让我们引以为戒。

(一)随家长出行惨死于车轮下:①江北区鲤鱼池小学学前班学生杨洋,男,6岁。

放学爷爷接他,站在校门口准备穿过马路回家,这时他妈妈站在路对面喊他,杨洋就挣脱爷爷牵他的手,向马路对面跑去,刚跨进马路两三步,就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北京牌吉普车撞倒并从身上碾压过去,当场死亡,他妈妈见此状,猛扑到杨洋的身上,杨洋

杨洋

从那天起,杨洋的妈妈天天来到杨洋被车压死的地方喊杨洋……。

②南岸区南坪小学三年级学生甘小红,女,9岁。

上午,跟随父母去买鱼苗乘车返回,下车后,自己就从客车前面走,未注意左右来车,突然横穿公路,被小货车将她撞出8米远倒地死亡。

(二)上学、放学横穿公路残死于车轮下: ①小学一年级学生周婧,女,7岁。

上学不注意左右来车突然跑过公路,被右边一辆拉砖的解放牌大货车左后轮挂脱10米多远,左腿骨断裂,截肢安装一个假肢,花一万多元,留下终生残废。

②一年级学生陈卓,女,7岁。

下午放学回家,从人行护栏缺口处进入车行道,并从左边驶过一辆车的尾部突然横公路,被右边驶向的一辆9路大客车当场压成“肉饼”,围观群众都流下惋惜的泪水,父亲心疼得当场昏死过去,母亲也瘫倒在交警队的办公室里。

(三)在公路上追逐玩耍被汽车压死。

①小学三年级学生陈渝生,男,10岁。

晚饭后与几个同学在渝中区中兴路边玩耍,陈突然跑过马路,被一辆大货车左前轮碾压右腿和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②两名男同学公路上玩耍、打闹,其中一同学彭伟,8岁,突然跑过公路,被驶来的一辆渝州大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③小学二年级学生赵杰,男,8岁。

父母在公路边摆摊,他与同学在路边玩耍时,突然横穿公路,头部撞在驶来的一辆大货车后轮上并碾压,抢救无效死亡。

(四)乘车扒吊车 ①小学一年级学生刘浩,男,7岁。

上学路上见一大货车行驶缓慢就与一同学扒吊在脚踏板上,快到校门口就跳下车倒地,被车后轮碾压,抢救无效死亡。

(五)骑自行车死于汽车轮下: ①一个星期天上午,两名小学生,表兄弟俩人,租一辆自行车,一人骑车,一人乘于后坐,在一个大下坡路上骑耍,这时听到背后汽车驶来,骑车的孩子惊慌了,车把左右摇摆,当车从他们身边驶过时,自行车向汽车倒去被压住,骑车者当场死亡,刘刚第二天早上死亡。

②一学生杨某,骑自行车上学,在路中间骑行,后面一辆大货车鸣号他不让,导致与大货车相挂撞倒地后,被大货车后轮碾压死亡。

③两个同学各骑一辆自行车,迎面驶来一辆三轮摩托车,因下坡速度快,刹车不好,与三轮摩托车相撞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④初一学生,晚自习后骑自行车回家,靠路左边骑行,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中巴车相撞倒地,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

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频频发生

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

我们的学生中有很多是骑车来上学的,有步行的,有家长接送,请问各位家长,尤其是骑车来上学的孩子家长,你知道你的孩子在路上是如何骑车的吗

我们特意在学生放学的一个路段抓拍了部分学生的骑车,借今天的家长会请大家看看他们是如何骑车的,也来找找自己的孩子。

(骑车录像) 各位家长看后,也许有的家长已找到边吃东西边骑车的有我的孩子,并排骑车里有我的孩子,骑得飞快得是我的孩子,骑在马路中间里有我的孩子,边聊天边骑车的是我的孩子。

作为老师我们真为他们担心,不知道我们家长看后有什么感想

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换来的。

相信各位家长和我们一样关心孩子的安全,因为孩子是家庭的希望。

望家长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我们家长还要加强河边的安全教育,远的不说,就说我们镇去年暑假,就有一名学生溺水死亡,今天就让我来讲讲这个孩子,他们的爸爸妈妈再也不能来学校参加家长会了。

我们再来看一段学校门口的录像,(放录像)放学后买零食吃,是小事吗

其实不是,我们来分析一下:一、买的次数越多,就越吃越馋,我问过我们班的一个学生,他说我老想着放学后去买哪样东西更好吃;二、同时还会形成相互间的攀比心,你买的好还是我买的好;三、勤俭节约的好传统都丢了,心思不在学习上,而在小店里的什么东西更好吃;四、买了东西都想快点儿吃,骑车的孩子就更危险了,单手骑车,边骑车边吃东西,一但造成事故,那买零食吃就不是一件小事了,里面的安全隐患太多了。

建议家长,合理控制好孩子的零用钱,学校要求学生不带钱来学校,孩子手头的钱多了,上网吧、敲诈等等就要发生了,上周就发现六年级有两名男生到网吧去上网,玩游戏,网上的游戏都是虚拟世界的,打人游戏、杀人比赛、放火游戏等侵害孩子健康成长的都有,带来的后遗症也是很多的,相信家长也都听到过这方面的案例。

同时我们还要求放学后不能去小店买东西吃,骑车、走路都要遵守规则。

家长们,让我们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知道这是做一切事的前提。

请家长也要提高这方面的意识,想得远些,为孩子考虑得多些。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通过学习警示教育课程,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要心平气和,不可急躁,要谨慎冷静。

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

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练习,不久就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另外,如更换车辆,必须先了解“新车”的车况,知道其“脾气”,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

同时我也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为保障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驾驶,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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